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矿区精品石料石粉及山皮石加工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7/4 16:18:40 浏览次数: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矿区精品石料石粉及山皮石加工承包服务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矿区位于石城县屏山镇新富村琉璃坑,矿区范围约667.5亩,本次采购招标项目为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矿区精品石料石粉及山皮石加工承包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加工原材料地址位于石城县屏山镇新富村琉璃坑。建设内容包含山皮石加工及精品石料、精品石粉加工服务,原材料至成交供应商加工区运输服务,原材料装车服务等。项目总投资约3310000元,其中山皮石加工服务约1210000元,精品石料石粉加工服务约2100000元。暂估工程量约150000吨,其中山皮石约50000吨,精品石料、石粉约100000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 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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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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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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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成品石料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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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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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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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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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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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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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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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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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琉璃坑砂石骨料项目矿区精品石料石粉及山皮石加工承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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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皮石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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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皮碎石(4.75-9.5、 9.5-19、19-3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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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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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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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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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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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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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至加工区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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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m以内按1.8元/吨/km计算,超1KM按0.93元/吨/km叠加计算,上限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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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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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根据投标供应商加工场地与琉璃坑矿区运输距离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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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挖机装车及成品铲装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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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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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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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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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石料、精品石粉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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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碎石(4.75-9.5、9.5-19、19-31.5mm),精品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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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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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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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碎石及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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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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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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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至加工区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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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m以内按1.8元/吨/km计算,超1KM按0.93元/吨/km叠加计算,上限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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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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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根据投标供应商加工场地与琉璃坑矿区运输距离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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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挖机装车及成品铲装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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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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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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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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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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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工程量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原材料挖装及原材料运输至加工区、生产成品铲装上车、安全文明设施、人员管理工资、保险、水电设施、生产配件、生产用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3)山皮石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石粉不计量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清理,采购人根据生产销售需求有权处置使用石粉,不进行计费。
(4)精品石料及石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不计量并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清理。
(5)最终工程量按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核对无误的加工成品山皮碎石及精品石料石粉销售出库量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个人征信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类似石料加工场地及加工设备,如投标供应商目前没有本项目类似石料加工场地及加工设备的,应承诺30天内完成本项目石料加工场地及加工设备建设。
3.投标供应商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质量标准:质量应符合矿山行业标准要求。
四、合同期限
1.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风险。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需在一个月之内投入生产,服务周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
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7月4日。
谈判文件领取(免费):
1.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领取
2.向采购人索取电子版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元博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n/ )
石城县城投集团官网(/)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前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当日开启并评审,采用现场谈判方式进行谈判报价。
六、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合计贰份。
七、谈判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二)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形式交纳,否则响应无效。
户名: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账号:148309272000067439
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三)响应投标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四)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解释权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采购人: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许先生 电话:17607979760
3、监督电话:张女士 15970706760
采购人:石城县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招标文件